发布时间:2025-04-27 点此:522次
大皖新闻讯 近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判决书,85后男人王某(化姓)酒后爬楼翻窗进入街坊卧室,欲与对方产生性关系遭强烈抵挡未遂。王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一年半。
判决书显现,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小李(化名)系住在上海市嘉定区某楼上基层街坊。
2024年6月10日清晨,被告人王某酒后欲与小李产生性关系,遂经过匍匐院内栏杆至二楼空调外机处,再翻窗进入小李卧室,趁小李睡觉之机,搂抱小李,小李抵挡,并称如王某再不脱离就要打电话给其妻子,王某遂松手后脱离现场。
后王某又趁小李开门之际,从死后抱住小李,小李呼救被阻挠,挣脱过程中将王某手指咬伤。
同月19日0时许,被告人王某经过上述方法欲再次进入小李家中,因小李将门窗上锁故王某无法进入,后小李报警。公安机关当日将王某捕获,其到案后供述了部分违法事实。
小李陈说称,当天自己在家中睡觉,王某忽然到其卧室扑到床上,“嘴里一直说对不住,我让他赶忙走,不走就打电话给他老婆,他才松手。”因为惧怕,且对方是街坊,小李第一次并没有报警。
王某则辩称,自己不构成强奸罪,第一次是搂抱了对方,想与其产生关系做情人,对方不同意便脱离了,第2次,则是觉得不好意思,前去解说被拒。
法院以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妇女毅力,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办。被告人王某系违法未遂,可对比既遂犯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归纳该案的暴力程度较轻以及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家族自愿补偿了被害人丢失并获得体谅等情节,可对被告人王某减轻处分。
综上,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修改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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